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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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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21日证监许可【2015】30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6]448号确认,自2016年3月9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3月9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止)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16日,并于2018年3月19日进入清算程序。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21日证监许可【2015】30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4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857,619,160.76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63,126.22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3月9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止)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16日,并于2018年3月19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1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1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753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750元,本基金份额总额75,447,461.3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75,447,358.46份,C类基金份额102.84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62175_H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最后运作日(不含)起至2018年3月23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374,293.11元,为存放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备付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65,975.31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1,072,757.00元,系因重大事项停牌而未能变现的流通受限股票,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的约定,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流通受限证券万华化学(600309)最后运作日的估值单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计算,具体可查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万华化学(600309)估值调整的公告》;流通受限证券涪陵榨菜(002507)最后运作日的估值单价为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2、根据《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如保本到期日交易时间结束仍有持仓证券停牌,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为了最大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证券资产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证券资产,具体清算规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待停牌证券复牌后,为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变现停牌证券。待全部停牌证券复牌并卖出变现后,若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62,996.65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38,517.97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3,974.80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503.88元,上述应收利息及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自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20日孳生的利息已于2018年3月21日结转至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自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孳生的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96,329,780.78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0日及2018年3月21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76,876.31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3月23日后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9,479.36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3月23日后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222,661.18元,其中应付券商佣金为人民币203,619.14元,应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及结算费用为人民币19,042.04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3月23日后支付。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32,651.26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23,351.26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0日及2018年3月21日支付;预提2017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00,000.00元, 该款项将于2018年3月23日后支付;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和查询费为人民币9,300.00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3月23日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3月17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和结算备付金利息。其中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20日孳生的利息已于2018年3月21日结转至银行存款,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孳生的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2、根据《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代为承担。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3月23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3,182,778.64元,其中包括本基金管理人为了最大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而根据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万华化学、涪陵榨菜)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垫付的等价现金。待上述股票变现后,若其变现金额高于该等股票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则该差额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该等股票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截至2018年3月23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44,070,495.49元,其中人民币1,615,645.65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照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股票资产以及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截至2018年3月23日的利息。

自2018年3月23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持有人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垫付并于2018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人民币1,615,645.65元,用以垫付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停牌股票资产及应收利息等,该笔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

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3月26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中工国际(002051)

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中工国际(代码:002051)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18年5月28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工国际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咨询有关信息。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9日

关于暂停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为:3亿元以上(不含3亿元)。

2、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18年5月29日,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5月28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18年5月29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5月29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限额调整为3亿元(不含3亿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3亿元(不含3亿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或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3亿元(不含3亿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亿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3、我司已于前期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次仅调整限制申购金额。

4、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9日

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刊登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关于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208】号)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