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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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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6隆基01”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隆基转债”
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4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6隆基01”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隆基转债”

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隆基01”和“隆基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2016年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和2017年发行的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3015,债券简称:隆基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联合评级在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及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对公司发行的“16隆基01”和“隆基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6隆基01”和“隆基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结余7,780.21万元,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结余2,012.41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5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公司”或“西安隆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104,5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0元,募集资金总额1,959,9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40,028,10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19,971,892.9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15日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01730008号《验资报告》。隆基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5号)核准,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859,15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86.80元,扣除发行费用37,759,85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42,240,127.7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2日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730019号《验资报告》。隆基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①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变更情况

2015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2GW切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并于2015年10月16日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变更为西安隆基1.15GW切片项目和无锡隆基850MW切片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变更至母公司西安隆基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实施地点由宁夏银川变更至陕西西安和江苏无锡。将银川隆基2GW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西安隆基和无锡隆基现有厂房;同时由于切片机选型调整,公司采购新型金刚线切片机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将原采购124台切片机购置计划变更为采购94台新型切片机,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

银川隆基2GW切片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所示:

银川隆基2GW切片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②宁夏隆基年产800MW单晶硅棒项目

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夏隆基800MW单晶硅棒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10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并于2016年11月14日经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宁夏隆基800MW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厂房实施;同时,由于技术升级及工艺改进,单晶炉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变更220台单晶炉购置计划为192台,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产能规模目标将由原年产800MW单晶硅棒提升至1GW单晶硅棒。

宁夏隆基年产800MW单晶硅棒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宁夏隆基年产800MW单晶硅棒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以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已于2018年2月建设完毕,其余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8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仅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18年3月31日,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结余的原因

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单晶硅棒的产能规模,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7,780.21万元结余,主要原因是:①募集资金到账后,存储专户产生利息净收入947.50万元;②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和预备费支出减少3,758.09元;③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从而导致募集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支出减少3,074.62万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以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已于2018年3月建成完毕,其余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12月5日和12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仅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18年3月31日,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结余的原因

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的完工,有效提升了公司高效单晶PERC电池的产能规模,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该项目募集资金形成2,012.41万元结余,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三)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结余资金7,780.21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2,012.41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23,281.6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法律程序

本次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结项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完成。鉴于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均低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