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6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预成交公告》,公司为该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
近日,公司与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签署了《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
2、乙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2,800万元。
2、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整体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维护期为10 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阳光幼儿园、育华幼儿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育华学校操场、原潍坊职工大学、潍坊第十中学小学部、乐川街小学、和新华中学、友好学校片区调整八个子项目。其中:重建阳光幼儿园,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重建育华幼儿园,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新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重建育华学校操场,按国家标准重建400环跑塑胶运动场地;改扩建原潍坊职工大学,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潍坊第十中学小学部教学楼(存量项目),占地面积10,74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50平方米;新建乐川街小学,占地面积27,12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1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新华中学、友好学校片区调整,包括重建约15,000平方米教学楼、重建学校操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并对部分校舍进行装修改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9,250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为准。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与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各阶段的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项目公司提交项目融资方案并对融资方案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项目公司按照融资方案开展融资工作;有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本项目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运营维护等事项进行监管。
(3)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合同执行情况等。
(4)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土地预审、土地划拨、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组织依法确定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
(5)负责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审批手续。
(6)负责将本项目列入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负责将本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列入奎文区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
(7)向乙方提供下述融资所需的文件:区政府对甲方的授权书、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区政府对PPP 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立项及批复、可研报告及批复、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批复、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批复、应当由甲方提供的其他融资文件;负责对项目建设、运营监督,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
乙方:
1、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对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权利;项目公司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政府运营补贴。
(2)乙方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及要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本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项目公司负责按融资方案完成融资,按工程进度计划投入资金以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3)项目公司负责在甲方的协助下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全部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4)项目公司应在约定完工日前实施和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组织提报工程结算报审资料。
(5)乙方负责按照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杜绝安全事故;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为其股东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承担其股东债务。
(6)项目公司应接受甲方、政府方指定机构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配合。乙方、项目公司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负责编制项目档案,按要求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方。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6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潍州大厦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潍州大厦PPP项目预成交公告》,公司为该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
近日,公司与潍坊市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签署了《潍州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潍坊市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乙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潍州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25,659.2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以政府方或其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决算值为准。
2、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11年,整体项目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维护期10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彩虹路以西,北宫四街以北,主要建设潍州大厦1#和2#楼两个子项目,1#楼作为新政务服务中心使用,用地面积13,333.33㎡,建筑面积29,275㎡,其中地上5层,地下1层(车库及设备、附属用房),车位499个;潍州大厦2#楼作为档案馆、图书馆使用,用地面积5,648.24㎡,建筑面积13,893㎡,其中地上5层,主要用于档案库房、图书库房、对外服务、特藏、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地下1层为展示大厅(含规划馆),主要用于展示潍城特色档案文化、城市历史及发展进程等,车位13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168㎡。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为准。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与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各阶段的工作;有权要求项目公司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建设本项目,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进行变更,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核认定。
(2)有权要求乙方、项目公司提交项目融资方案并对融资方案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项目公司按照融资方案开展融资工作;有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本项目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运营维护等事项进行监管。
(3)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合同执行情况等。
(4)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土地预审、土地划拨、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组织依法确定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
(5)负责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审批手续。
(6)负责将本项目列入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负责将本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列入潍城区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并报潍城区人大审议。
(7)向乙方提供下述融资所需的文件:区政府对甲方的授权书、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区政府对PPP 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立项及批复、可研报告及批复、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批复、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批复、应当由甲方提供的其他融资文件;负责对项目建设、运营监督,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
乙方:
1、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对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权利;项目公司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政府运营补贴。
(2)项目公司负责在甲方的协助下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全部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3)乙方、项目公司负责按甲方审核通过的融资方案完成融资,按工程进度计划投入资金以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4)项目公司负责按照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方案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的投资建设按其完成,满足建设规划需求。
(5)项目公司应在约定完工日前实施和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组织提报工程结算报审资料。
(6)乙方负责按照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杜绝安全事故;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为其股东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承担其股东债务。
(7)项目公司应接受甲方、政府方指定机构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配合。乙方、项目公司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负责编制项目档案,按要求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方。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