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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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8-059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25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集团”)通知,楚昌集团原于2018年1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4个月。2018年5月25日,楚昌集团到期购回了上述3,229万股股票,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楚昌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4,527,5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62%,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楚昌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205,381,170股,占楚昌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4%。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8-060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最终确认,合作事项后续能否顺利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8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州通”)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海口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建设规划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府〔2018〕30号)等相关规定,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为了引进优秀龙头企业进驻园区,促进海南省现代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经与公司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在海口高新区投资建设九州通药品医疗器械营销总部项目,达成投资合作意向(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海口高新区是海南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是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前沿高地、产业经济重要的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按照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海口高新区正着力推动园区建设,并把总部经济、现代金融服务产业作为园区的重点发展产业,以达到带动海口产业升级和培育产业集群的目的。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海口高新区的建设与管理,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2、本次交易对方为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5月28日在武汉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计划在海口高新区投资建设药品医疗器械总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九州通药品医疗器械营销总部;

2、在现有美安九州通项目仓库中设立保税仓,作为面向博鳌乐城医疗实验先行区的医药医疗器械保税仓;

3、在美安建设进口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基地;

4、协调公司在博鳌乐城医疗实验先行区设立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中心。

(二)海口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海南省、市建设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给予公司支持。

(三)海口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协调海关相关机构,全力支持公司设立保税仓。

(四)海口高新区管委会将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支持创业孵化基地的设立。

(五)海口高新区管委会承诺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在项目地址按照产业功能规划及用地性质为公司提供相应地块。

(六)海口高新区管委会将依法向公司提供政策支持,包括市场、资金、税收、配套用地、人才服务等方面。

(七)海口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国家、省及海口市的各项扶持政策。

(八)海口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六个一”的模式对公司入园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工作小组,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指定一名管委会领导担任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签约到竣工投产期间的相关问题。

(九)双方在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前,应当取得各自内部所有必要批准,并应当就上述事项的实施另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书面项目合同。本合作协议不是项目合同,本合作协议的签订,用于记录双方目前的合作状况,具体合作内容由各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最终确认。

(十)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陆地区)。本协议仅就双方合作的主要方向和内容进行约定,未尽事宜后续签署具体协议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省委“百日招商”计划,引进优秀龙头企业进驻园区,全面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建设的战略部署。

药品医疗器械保税仓及进口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基地的设立将有利于发挥公司在药品及医疗器械行业的渠道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推动公司药品医疗器械业务的国际化能力和水平。

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中心的设立将加速公司在“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的布局,是公司实现智能化药品供应与医疗健康服务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最终确认,合作事项后续能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虽然海口高新区管委会会积极协调海关等相关机构,全力支持公司在现有美安九州通项目仓库中设立保税仓,但存在相关政策调整及审批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虽然海口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支持公司在美安设立、建设进口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基地,并承诺为公司提供相应地块,但也存在相关政策调整及土地无法顺利获取的风险。

(三)虽然海口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协调公司在博鳌乐城医疗实验先行区设立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中心,但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中心的设立可能需要取得行业相关的准入资质等,如果公司不能获取上述相关资质,将存在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中心无法设立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