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6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参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5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银世代有限公司、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陈圆女士送达的《关于撤回提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上述股东不可撤销的撤回通知及相应全部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日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送达的《关于撤回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该股东不可撤销的撤回其于2018年4月16日提出的全部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6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18年6月26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原因

2018年5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银世代有限公司、陈圆女士送达的《关于撤回提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上述股东不可撤销的全部提议议案。2018年5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送达的《关于撤回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上述股东不可撤销的撤回其于2018年4月16日提出的全部临时提案。

银世代有限公司、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陈圆女士共计3位股东的撤回导致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仅有天津亚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恒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渤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盛创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健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远瞻冲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太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广全、王国华、匡澜、郭增凤、王博、王端端、吴小勇、姚永达、曹阳、袭著科及崔海涛,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票占比不足公司总股本的10%,不符合公司章程第48条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因此,上述股东的撤回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收到的《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应提案成为不符合公司章程的无效提请。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也撤回了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被撤回。鉴于上述情况,经监事会审议决定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尚有3名空缺,公司监事会将提议董事会尽快补选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6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因正在筹划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8-023)。2018年4月13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4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2018-033)。2018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具体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2018-054)。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累计停牌将满3个月。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因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工信部要求,需取得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此外,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本次资产出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确保本次出售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8 年6月14日起不超过两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出售资产的标的情况

公司此次出售的标的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100%之股权、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0%之股权、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4.22%之股权,以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土地、房产、物业等相关资产(以下简称“红博资产”)。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为出售红博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还需结合资产收购方对红博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其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交易方案,因此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收购方香港盈科拓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对红博资产的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开展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公司将协调和推进审计、法律等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工作。

5、是否需要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取得国家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准备报送工信部的相关材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工信部,根据工信部要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议程序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同,均需取得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此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8 年6月14日起不超过两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初步确定为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药机”)的 100%股权。哈工药机的第一大股东为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厂”),持有哈工药机41%的股权;智慧工厂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间接持有智慧工厂40%股权。由于智慧工厂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哈工药机100%股权,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因此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与智慧工厂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意向性协议》,上述协议仅为公司与智慧工厂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股权事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不具备法律效力,待双方充分沟通后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交易协议。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具体事项进行沟通、协商。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开展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将协调和推进审计、法律等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工作。

5、是否需要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取得国家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准备报送工信部的相关材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3)。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