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8-0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18年5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公司宣传栏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
截至2018年5月2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