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下属生产基地之一(龙里分厂)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的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8-014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下属生产基地之一(龙里分厂)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停产的神奇药业龙里分厂所生产的产品,在2017年营业收入为39013.95万元,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22.48%。
2.龙里分厂将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龙里环保局,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预计于6月中旬完成复产。具体复产日期以龙里环保局停产整治决定解除之日为准。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接到子公司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药业”)通知,其下属生产基地之一(龙里分厂)收到了《龙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8】10号)、《龙里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龙环责停【2018】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以上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行政处罚涉及主体
此次行政处罚涉及的主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奇药业的下属生产基地之一(龙里分厂)。该厂始建于1992年,该厂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千家卡谷脚工业园区,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排放物为废气、废水。
2、 行政处罚涉及事项
龙里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龙里环保局”)于2018年4月12日对龙里分厂进行了调查,发现龙里分厂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黄泥哨污水处理厂)的废水,COD、BOD5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标准限值,COD超标1.2倍、BOD5超标0.43倍。
龙里环保局认定龙里分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3、 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龙里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分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项的规定,对龙里分厂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并责令龙里分厂实施停产整治。龙里分厂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整改措施,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上述罚款和报备整改方案。停产整治期限为上述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停产整治决定解除之日止。
二、整改措施
1.针对此次突发事件,公司成立环保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对此次事件进行专项调查、督促整改。同时安排公司体系内各下属生产基地全面自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2.安排专项资金,对龙里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扩建、升级,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3.督促第三方污水处理环保服务企业,提升运营保障能力,确保龙里分厂污水排放达标。
4.在停产整改期间同时安排龙里分厂年度例行设备检修,保障复产后的生产能力,确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停产的神奇药业龙里分厂所生产的产品,在2017年营业收入为39013.95万元,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22.48%。
2.龙里分厂将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龙里环保局,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预计于6月中旬完成复产。具体复产日期以龙里环保局停产整治决定解除之日为准。
3.如果龙里分厂不能在本年度完成复产,可能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约10%。神奇药业将采取调整龙里分厂每年例行常规设备检修时间的措施,与此次停产整改期间一致,降低此次事件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