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3%;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演变概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9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并于2017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

2018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5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为3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1、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乾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实际可上市流通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