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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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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公告编号:2018-04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

2.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5月15日披露了《博彦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8),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5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议案2需逐项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王欢、寇英步

联系电话:010-62980335

传真:010-629803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五)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8年月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