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辉县市文物管理局
行政处罚书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辉县市文物管理局
行政处罚书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辉县市文物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辉文物罚字[2018]第001号)和《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
1. 给予你(单位)人民币伍拾万元罚款和限期六个月内对赵长城遗址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
2. 因你(单位)建设的3#、11#、48#共3座风机及za7、ja8、ja11、ja10、jd13、jd9共6座高压线路设备所处位置原来尚存有长城遗迹,上述风机及高压线路设备的建设造成了此处长城残存遗迹的毁坏。特书面告知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对3#、11#、48#共3座风机及za7、ja8、ja11、ja10、jd13、jd9共6座高压线路设备予以拆除。
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尚需当地政府部门厘清各责任方的责任后才能确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子公司将按照文物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