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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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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2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2日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截至2018年5月29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股本总额由372,709,129股变更为503,157,324股,注册资本由372,709,129元变更为503,157,324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8。

以上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及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

至2018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6月12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6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