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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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2018]33号《关于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该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制订整改方案予以落实,并按要求于2018年5月30日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全文如下: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遵照贵局[2018]33号《关于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要求,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切实整改,现形成如下报告。

一、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2018年3月16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亿元至-1.65亿元(未经审计)。你公司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因未能及时发现海外项目大额损失、及并购子公司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大额亏损,导致未能及时进行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预告。公司针对该问题全面自查并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你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为8491.60万元。你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8日、2017年4月10日使用募集资金代子公司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集体宿舍、食堂工程、联合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工程款586.10万元和200万元,直至2018年4月3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整改:

(一)责任认定与处罚

原财务部部长审批把关不够严谨,公司发布浙菲环处[2018]1号文,已免去其财务部部长职务。

(二)公司已积极落实以下整改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1、通过财务集中管控,增加对项目的审核力度,对各类项目应付款项支付从严把关。

2、加强募集资金台账管理内部审核,按月进行稽查。

3、每月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对账单。

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你公司未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方面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发现海外第一大客户Lanco Enterprise Pte.Ltd项目大额损失并进行信息披露;对并购子公司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缺乏有效管控,未能及时对其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信息披露。你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整改:

(一)责任认定与处罚

1、Lanco Enterprise Pte.Ltd项目大额损失的预估不足、信息传递滞后

公司发布浙菲环处[2018]2号文,作出对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及该项目营销经理通报批评、罚款,并免去该项目经理职务的处理。

2、对并购子公司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德”)缺乏有效管控,未能及时对其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

公司发布浙菲环处[2018]2号文,作出对江苏海德董事长、公司原财务部部长、及江苏海德财务负责人通报批评、罚款,并将江苏海德董事长调离岗位、财务负责人免去职务的处理。

3、信息披露不及时

董事会秘书负主要责任。公司发布浙菲环处[2018]2号文,对董事会秘书作出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理,并由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就内部控制建设、信息披露意识诫勉谈话。

4、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发布浙菲环处[2018]2号文,对公司财务总监作出通报批评处理。

公司将对管理层进行重大调整,以落实责任,强化内控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8日完成。

(二)整改措施

1、信息有关制度的完善、宣贯及强化执行

1)严格履行信披制度。公司于4月1日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再次明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事务主要负责人,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其本部或公司的信息报告义务人(简称报告人)。报告人应负责本部门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应在获悉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同时注意保密及控制知情人范围直至信息完成披露。

2)加强各业务部门对信息传递、报告、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宣贯学习。2018年上半年组织两次有关信息报告、披露制度的学习宣贯,宣贯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3) 加强对信息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2018年上半年审计部、企划与人力资源部联合组织对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执行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2、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

1) 强化风险管控委员会职责,建立月度例会机制。例会重点审议近期风险管控重点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遇特殊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

2) 加强风险点识别,建立风险防范监控体系。重点识别来自市场、合同、投资、资金、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列出风险点,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建立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风险自查,形成风险自查报告,上报风险管控委员会。

3) 加强风险预警,健全风险预警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应严密监控各风险点的动态,当触及风险预警标准时,应及时上报风险管控委员会,并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4) 与相关部门签订风险管控责任书,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3、加强内部审计

1)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做到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风险。

2) 明确2018年审计工作重点:重点针对2017年度审计中发现内控缺陷;重点审计亏损或潜亏子公司,侧重项目运行成本审计;重点审计潜亏或合同额超过5000万元项目及BOT、PPP等投资项目,侧重规范性审计。

4、加强投资管控

1)跟踪管理原投资项目,强化预决算管理机制,推行财务集中管控制度,现已实现对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资金进行集中管控。

2)认真做好拟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论证工作,全面系统研究评估,审慎决策。

公司对出现上述违规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反思和检讨,公司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司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整改措施,着力提升科学管控和风险应对能力,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