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8-026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 债券简称:16格地01
债券代码:150385 债券简称:18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个月
(一)审议通过《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基本方案如下: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4、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7、中期票据期限: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N或5+N;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根据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确定相关服务费用。
3、办理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自上述第1项至第6项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为本次注册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前述事项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议案(二)、(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8-027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 债券简称:16格地01
债券代码:150385 债券简称:18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
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一、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基本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4、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7、中期票据期限: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N或5+N;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根据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确定相关服务费用。
3、办理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自上述第1项至第6项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为本次注册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前述事项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 债券简称:16格地01
债券代码:150385 债券简称:18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2日
至2018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魏烨华
3.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8-029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 债券简称:16格地01
债券代码:150385 债券简称:18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三章第三节3.3.1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公司就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公司2017年末借款余额为161.38亿元,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为78.29亿元,2018年4月末的借款余额为177.62亿元,2018年4月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6.24亿元,2018年4月末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为20.74%。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新增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2018年4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