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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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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3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六、(三)环境信息情况”、“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具体如下:

一、“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六、(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防治污染等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为进一步减少焦炉烟气污染物浓度、实现焦炉烟气排放稳定达标,公司积极实施焦炉烟气脱硫脱销项目,该项目工艺技术指标是按严于现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设计的,烟气二氧化硫指标为≤30mg/m3,氮氧化物指标为≤150mg/m3,项目共建设5套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装置,其中2#、3#焦炉烟囱合建一套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装置,其余1#、4#、5#、6#焦炉烟囱各建一套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装置。工程主要由烟气脱硝反应器、脱硫塔、除尘装置、热风炉、余热锅炉、引风机、制浆泵房及灰仓、压缩空气站、综合配电室及烟气管道等组成。5套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于2016年8月份完成招标工作,2016年9月份开始地基堪察,12月份开始施工,2017年8月工程建成逐步投入试运行。2017年11月24日,临汾市环保局组织进行了环保验收,并以临环函〔2017〕362号文出具了验收意见。

2、为了治理公司露天煤场的煤粉扬尘,降低燃煤扬尘流损,公司建设煤场全封闭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减少煤尘排放量约500吨,具有显著的环保效果。

3、公司完成了生产区域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使得生产现场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山西焦化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各生产装置环保设施齐全,建设了240余套(台)污染防治设施,各设施达到了与生产设施同步有效运行。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备煤系统建设有筒仓与全封闭煤场,输煤输焦系统建设有封闭的通廊及除尘设施。炼焦生产系统建设有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装煤地面除尘站、拦焦地面除尘站、煤气放散自动点火装置、焦炉自动加热装置、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等;化产品回收系统建设有煤气两级脱硫装置、槽罐区建设有排气洗净塔、硫铵系统水浴除尘装置等。焦油深加工系统建设有排气洗净塔、沥青烟气净化装置等。甲醇及苯精制系统各产品贮罐均使用内浮顶式贮罐及地面火炬系统。焦炉烟囱、供汽锅炉烟囱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等。

水污染方面,主要建设了酚氰污水处理站、焦化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装置、生产装置区雨污分流装置、各槽罐区围堰、各生产区应急事故池以及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装置等,各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在固废处置方面,建设了废物贮存场所,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均按程序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危废办理危险废物处置联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①2017年3月14日,洪洞县环境保护局以洪环审函〔2017〕9号文对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予以环评批复。

②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焦化、水泥及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要求,积极开展焦化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12月15日,公司焦化排污许可证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审核,临汾市环保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书(编号:91140000113273064E001P),有效期3年。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临汾市环保局《关于全市贯彻〈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临环发〔2015〕22号文)要求,公司委托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完成了评估报告与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于2016年6月15日在洪洞县环保局备案(备案号:14102420160078),有效期3年。公司每年进行1—2次应急演练。2017年7月,公司组织在化产品回收厂一回收车间洗涤区域进行脱硫液泄漏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本次演练主要针对废液泄漏围堵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进行模拟,在演练过程中,各项处置能够按照公司预案进行处置,达到了预期效果,检验了公司预案的符合性、有效性。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类型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

①公司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85年4月,负责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站现有职工1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高级技师10人,8人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考核取得了《山西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

②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取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化产品回收厂、焦油加工厂、甲醇厂总排口废水中的COD和氨氮,焦化厂1#-6#焦炉烟囱、化产品回收厂供汽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自动监测,其余均为手工监测;监测项目中除苯并[a]芘、多环芳烃2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其余项目均由公司自行监测分析。

③公司焦化厂1#—6#焦炉烟囱、化产品回收厂供汽锅炉烟囱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产品回收厂废水总排口、焦油加工厂废水总排口、甲醇厂废水总排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了验收。”

二、“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因烟气排放未达标受到两次行政处罚:①洪洞县环保局洪环罚字〔2017〕006号,处罚金额40万元;②临汾市环保局临环罚字〔2017〕6号,处罚金额600万元。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予以整改。”

除补充上述内容外,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于本公告同日将修订后 的《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稿)》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