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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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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3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价稳定预案,本行可采取预案中一种或几种措施稳定股价。本行拟采取第一大股东、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该方案需经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行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累计不低于享有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夏平先生,董事、行长季明先生,董事顾尟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吴典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赵辉先生、葛仁余先生,行长助理周凯先生、李敏先生、王卫兵先生,均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在本行领取税后薪酬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

●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成长价值的认可,本行监事长朱其龙先生,纪委书记季金松先生均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在本行领取税后薪酬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主动增持本行股份。

2018年5月24日收盘,本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90元。5月25日,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银行关于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根据《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价稳定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当本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本行将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一种或几种措施稳定本行股价。5月31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本行拟采取第一大股东、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一)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以累计不低于享有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

(二)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在本行领取税后薪酬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

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成长价值的认可,本行监事长朱其龙先生,纪委书记季金松先生均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在本行领取税后薪酬15%的自有资金,以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主动增持本行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

1.增持主体:江苏信托。截至5月24日,江苏信托持有本行股份924,093,086股,占总股本的8.0047%。根据经本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江苏信托享有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金额为24,950,662元(含税)。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月24日,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夏平先生,董事、行长季明先生,董事顾尟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吴典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5人:副行长赵辉先生、葛仁余先生,行长助理周凯先生、李敏先生、王卫兵先生。吴典军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王卫兵先生行长助理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

本行监事长朱其龙先生、纪委书记季金松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本行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本行股价。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4.增持股份种类:本行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5.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江苏信托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前述11名本行管理人员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87万元。

6.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不高于本公告日前本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价格。

7.增持实施期限:自2018年5月24日起6个月内。

增持期间,本行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9.本次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转让本次增持股份。

10.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股价稳定预案”明确的约束措施

1.本行就稳定股价事项接受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如江苏信托未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本行将代为履行,并可等额扣减其在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3.如本行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本行将代为履行,并可等额扣减其当年及以后年度薪酬。

4.本行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5.本行未来新聘任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应义务。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

根据本行“股价稳定预案”,自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本行A股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本行股份将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相关增持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4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6月22日(周五)下午2:30在江苏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材料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