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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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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29.3635万股

2018年5月22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529.3635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5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247名激励对象529.36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5月22日

2、授予数量:529.3635万股

3、授予人数:247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的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期及各期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在解锁期内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后的股票可依法转让(激励对象解锁后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安排与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相同。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21日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4968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5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24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仟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叁佰肆拾叁圆零伍分(¥44,625,343.05),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伍佰贰拾玖万叁仟陆佰叁拾伍圆整(¥5,293,63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叁万壹仟柒佰零捌圆零伍分(¥39,331,708.05)。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477,58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825,477,587.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5月1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830,771,222.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830,771,22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25,477,587股增加至2,830,771,22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51.11%减少至授予后的51.0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蛟龙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喻会蛟先生、张小娟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变动结构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局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22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02元。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3,716.13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