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18-02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华普国际大厦17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杨华因事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做了会议记录。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事项
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轶、晏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武昌 编号:临2018- 021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高士庆先生担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董事长高士庆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樊国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聘任许轼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经总经理樊国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任许轼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聘任张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聘任彭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独立董事章晓雪、余水清、刘伟对公司以上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委员会成员及负责人的议案》
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成员及负责人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负责人:高士庆
委员:高士庆、樊国红、余水清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樊国红担任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刘伟(独立董事)
委员:刘伟、章晓雪、许轼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许轼担任
3、提名委员会负责人:余水清(独立董事)
委员:余水清、刘伟、高士庆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许轼担任
4、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章晓雪(独立董事)
委员:章晓雪、刘伟、张旭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张旭担任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以上人员的任期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确定董事津贴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税前);
其他董事津贴4万元/年(税前)。
2、决定将此项议案报请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
■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临2018- 022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国治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选举,选举国治维先生担任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
任期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监事津贴的议案》
1、确定监事津贴4万元/年(税前,含职工监事)。
2、决定将此项议案报请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