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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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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签署《股权托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编号:临2018-2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签署《股权托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的函告,粮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光粮油”)51%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给粮食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粮公司”)。据此,公司和粮食集团、储备粮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托管补充协议》”),各方均同意将银光粮油51%股权的委托方由粮食集团变更为储备粮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托管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为整合优质粮油资源,解决粮食集团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经与粮食集团协商,同意由公司受托管理粮食集团所持有的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长沙新帅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湖南金霞(浏阳)油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82%股权、湖南金健米制食品有限公司82%股权。上述《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和2016年3月31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5-69号公告、临2016-11号公告。此外,由于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82%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给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故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解除了与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8-01号公告。

二、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粮食集团持有银光粮油51%的股权,自然人李果持有银光粮油30.10%的股权,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银光粮油18.90%的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银光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余有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5,516万元

住所:祁阳县大村甸镇工业开发区

主营业务:稻谷收购、储存、调运;大米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销售;饲料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银光粮油总资产为195,346,117.40元,总负债为210,816,682.85元,净资产为-15,470,565.45元,2018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27,385,915.67元。

三、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标的股权无偿划转情况

1、股权划转情况

根据粮食集团的函告以及签订的《股权托管补充协议》,本次银光粮油51%的股权无偿划转后,其股权的委托方将由粮食集团变更为储备粮公司。

2、储备粮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九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南栋

主营业务:储备粮的管理,粮、油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情况

2018年5月31日,为解决银光粮油51%股权无偿划转事宜所涉及的股权托管问题,公司与粮食集团、储备粮公司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了《股权托管补充协议》。三方约定,在原《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的前提下,银光粮油51%股权的委托方由粮食集团变更为储备粮公司,粮食集团享有的银光粮油51%股权托管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由储备粮公司承接,且托管的相关事项仍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执行。同时,自《股权托管补充协议》生效后,银光粮油51%股权托管费用将由储备粮公司支付。

五、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银光粮油51%股权的划转,只涉及将该股权的委托方由粮食集团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粮公司,故不会与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水平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