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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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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6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3,116,4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319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5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23,654,630股股份,其中北京华居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居天下”)认购数量为145,376,744股, 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联高”)认购数量为66,551,860股,林蔚、王伟、王正宇、邢柏静、袁鸿昌分别认购数量为1,758,904股,王海晨和滕柏松分别认购数量为1,465,753股。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5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9名对象承诺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限届满,于2018年6月5日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222,041,600.00 元增至人民币 1,445,696,230.00 元,股份总数亦相应变更为 1,445,696,230股。

2016年4月,公司以2015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1,445,696,23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6股红股,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股。送红股和转增后总股本增加到2,023,974,722股。

2016年5月,公司完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2,023,974,722 股增加至 2,044,969,122 股。

2017 年 11 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44,969,122 股变更为2,043,978,097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43,978,09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671,0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5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对象华居天下、众志联高、林蔚、王伟、王正宇、邢柏静、袁鸿昌、王海晨和滕柏松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作出自愿锁定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2、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3,116,48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5.319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9名,证券帐户总数为9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特定股东在减持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且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且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之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世联行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对世联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