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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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7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46,989,452股股份、向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2,300,168股股份、向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发行62,409,505股股份、向芜湖信石信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502,124股股份、向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6,670,645股股份、向北京星网工业园有限公司发行32,775,112股股份、向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076,870股股份、向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0,076,870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8,920,067股股份、向置悦(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5,342,944股股份、向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发行17,352,040股股份、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4,460,033股股份、向天津中冀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460,033股股份、向上海中平国瑀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460,033股股份、向深圳泛海云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460,033股股份、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发行11,568,026股股份、向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0,122,023股股份、向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663,817股股份、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784,013股股份、向孚能能源(赣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4,533,220股股份、向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181,207股股份、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892,006股股份、向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602,806股股份、向北京首钢绿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169,005股股份、向北京成成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024,404股股份、向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35,204股股份、向江西清控荷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735,204股股份、向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735,204股股份、向北京天相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735,204股股份、向常州鹏盈创梦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88,884股股份、向常州鹏盈致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80,367股股份、向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发行1,446,003股股份、向优能尚卓(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42,053股股份、向北京优能尚卓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867,602股股份、向北京韬蕴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23,00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7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之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日,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公司据此对2018年5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因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因此在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等处增加了本次重组取得相关核准的说明,并在风险提示中删除了审批风险。详见《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中的“十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重大风险提示”中的“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中的“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第十三章 风险因素”中的“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均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相同。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