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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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2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8-04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电话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2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廖素华女士、独立董事曾骏文先生、王扬女士及单莉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 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以及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6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名调整为24名,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0万股调整为15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万股调整为126万股,预留32万股不变。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5月31日为授予日,以11.26元/股的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万股。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