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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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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2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同意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与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5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8-027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2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年产50万吨高强瓦楞纸核心生产线设备作为标的物,以直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租赁期限4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以年产50万吨高强瓦楞纸核心生产线设备作为标的物,以直租方式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租赁期限4年。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3、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5、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股东情况: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租融资租赁;

4、租赁标的物:年产50万吨高强瓦楞纸核心生产线设备;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6、租赁期限:租前期和租赁期限共计四年,其中租前期不超过四个月;

7、年租息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含税);

8、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项目第一笔资金投放日起至项目起租日前于每个月的20日向甲方支付一次租前息。项目起租后,乙方按照等额本息法,期末后付,于每6个月的20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9、担保方式:由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和承租人的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夫妇提供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筹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2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反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浆业”)

●反担保人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博汇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及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296,620.57万元、美元2,000万元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海力化工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3,576.97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请见公司分别于2015 年9 月10日、2016年2月2日、2016 年1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5-050号、2016-010号、2016-039号公告。

(二)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为江苏海力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3,043.60万元、美元2,000万元(其中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博汇浆业共同为其银行贷款人民币13,000万元、美元 2,0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请见公司分别于2015 年5月30日、2016年2月2日、2016 年12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5-028号、2016-010号、2016-039号、2017-055号公告。

(三)博汇集团为上述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与公司及博汇浆业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二、本次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用反担保的债权

为了确保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履行,反担保人愿意为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提供信用反担保。担保人同意接受反担保人所提供的反担保。

反担保人同意上述《担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向担保人保证借款人能按照上述《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接到担保人“索款通知”(包括书面、传真、电话等方式)后30日内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垫付的全部款项,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实现主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从属费用等,同时担保人有权在此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反担保的范围:

1、《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融资机构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为实现《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3、担保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执行借款人财产时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4、其他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三)反担保的期限

反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与担保人依据《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一致。《担保合同》为多份的,每份合同的担保期限分别计算。

(四)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实际履行的担保责任与附件载明的主债权不一致的,以担保人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为准;反担保人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人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719.49万元、美元2,000.0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2%,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2,637.23万元、欧元3,956.10万元、美元3,59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5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公告编号:2018-02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9日

至2018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临2018-025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

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9966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