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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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及品种

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买卖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四、公司决策程序

2018年6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8-02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6月4日,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