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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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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华润双鹤”)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收购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湘中制药”)45%股权,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387.661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3日,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科瑞”)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湘中制药45%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4,387.661万元。

2018年5月24日,本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人民币14,387.661万元公开摘牌获得标的公司45%股权。

2018年5月29日,公司与重庆科瑞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5,827万元的价格收购重庆科瑞持有的湘中制药45%股权,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股权收购相关项目工作,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收购湘中制药部分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本次以不超过15,827万元的价格收购重庆科瑞持有的湘中制药45%股权。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同意暂缓披露,后续按照上交所有关业务指引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评估师与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审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

鉴于本次收购事项是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的方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自行审慎判断后,本公司认为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于摘牌完成之前提前披露该收购事项和金额,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因此公司在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时,暂缓披露了该事项。本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有关业务指引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履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程序。

(三)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涉及的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书面确认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石支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世均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63.75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激素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庆科瑞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重庆科瑞93.222%的股权,为重庆科瑞的第一大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近三年重庆科瑞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其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二、(四)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科瑞总资产210,008.15万元;净资产27,270.48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3,933.89万元,净利润-283.72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 交易标的名称:湘中制药45%股权

2、 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3、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说明:

目前,湘中制药整体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其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三、(一)4、(4)湘中制药主要财务指标”。

4、 湘中制药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大兴南路18号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0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煎膏剂、合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硬胶囊剂、酒剂、原料药生产等。

(2) 湘中制药股权结构

(3) 本次收购涉及的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书面确认放弃优先受让权。

(4) 湘中制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湖南天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湘中制药2017年度审计报告(天圣所(2018)审字第N-008号),标的公司201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 湘中制药最近12个月内没有进行增资、减资或改制。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湘中制药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由标的股权出让方重庆科瑞负责聘请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7)第214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湘中制药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187.17万元,负债总额19,428.71万元,所有者权益16,758.46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湘中制药100%股权价值为31,972.58万元,评估增值15,214.12万元,增值率90.78%;按收益法进行评估,湘中制药100%股权价值为31,472.97万元,评估值高于账面净资产14,714.51万元,增值率87.80%。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4,387.6610万元。该资产评估报告书结果已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备案。

(三)湘中制药主要产品最近一年情况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湘中制药45%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14,387.661万元

(四)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五)支付方式:

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1、华润双鹤应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元(4,316万元)汇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已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经产权交易所审核备案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壹亿零柒拾壹万陆仟陆佰壹拾元(100,716,610元)一次性汇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

2、重庆科瑞和华润双鹤应在工商变更备案之日起3日内,共同指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给重庆科瑞。

3、华润双鹤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抵华润双鹤应支付给重庆科瑞的部分交易价款。

(六)股权变更:

经重庆科瑞、华润双鹤协商和共同配合,由华润双鹤负责完成所转让股权变更工商手续。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1、华润双鹤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壹拾陆万元。当华润双鹤违反合同的约定,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扣除,违约金在扣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重庆科瑞和华润双鹤双方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重庆科瑞;若重庆科瑞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应当以保证金同等金额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在扣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重庆科瑞和华润双鹤双方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华润双鹤。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二)湘中制药具备独立的业务生产能力与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实施后,与公司及其关联人能够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将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自主经营的情形。

(三)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布局和并购外延式增长,构建精神、神经专科药物产品群,加速精神/神经领域新品落地,增强招商代理客户资源和营销实力,特别是丰富精神专科医院销售网络;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对于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积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润双鹤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湖南天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三)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5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产权交易合同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18-02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8.4766亿元,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股权收购项目相关工作。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关于收购华润双鹤药业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报备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18-03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双鹤”或“公司”)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鹤利民”)4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8.4766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华润双鹤以自有资金8.4766亿元收购满其选持有的双鹤利民4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鹤利民10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316.20%。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股权收购项目相关工作,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收购双鹤利民4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鹤利民100%股权,有利于公司统一布局及资源的注入,进一步加强对双鹤利民的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股东回报。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本次收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购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该两家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评估师与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审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审计、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满其选,持有双鹤利民40%股权。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双鹤利民4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2015年公司收购双鹤利民60%股权时,为防范或有风险,经双方协商,遗留股东满其选将其持有的双鹤利民40%股权,即本次交易标的质押给华润双鹤,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目前,双鹤利民整体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其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详见“三、(一)7、双鹤利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4、双鹤利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163446867C

注册地址:章丘市龙泉路77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5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西药的制造、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兰索拉唑)】(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

6、本次收购不涉及其他优先受让权情形。

7、双鹤利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德师京报(审)字(18)第P00026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双鹤利民总资产64,588.53万元,总负债13,671.81万元,净资产50,916.7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2,249.45万元,净利润11,762.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685.24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双鹤利民总资产73,001.16万元,总负债18,386.17万元,净资产54,614.99万元;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391.77万元,净利润3,698.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98.26万元(2018年一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8、双鹤利民主要产品最近一年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假设

(1)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2)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其价值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4)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拖欠货款情况;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2、交易标的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0445号),本次评估根据国家规定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双鹤利民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0,916.73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4,501.41万元,增值额为3,584.68万元,增值率为7.04 %。采用收益法形成的评估值215,119.64万元,增值额为164,202.91万元,增值率为322.49%。

上述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双鹤利民目前盈利状况良好,在其产品销售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合理的反映企业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更能够比较完整、正确的体现公司蕴含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双鹤利民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0,916.73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215,119.64万元,增值额为164,202.91万元,增值率为322.49%。

3、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0445号)所载双鹤利民截至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公平协商确定,双鹤利民4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4766亿元。

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鉴于本次评估目的,考虑到双鹤利民是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业务网络、服务能力、人才团队、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满其选

2、交易价格:人民币8.4766亿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分两期支付,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42,383万元;受让方应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完毕股东工商变更备案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42,383万元。

5、过户时间安排:协议生效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

6、特别事项:

6.1 根据目标公司于2018年4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按照股东双方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向股东双方一次性分配目标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获得的利润中的人民币10,584.92万元;未分配部分的利润仍由目标公司享有,并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方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同通过任何途径要求目标公司分配前述未分配部分的利润。

6.2自评估基准日至目标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工商备案之日期间,目标公司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其他按资产增加/减少,均由受让方享有。

7、违约责任:

如果转让方未能促使目标公司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并完成主管工商机关的登记程序,转让方应当赔偿受让方损失,损失按受让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受让方全部损失的,转让方还应当向受让方作出足额补偿。

如果受让方违反本协议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受让方应当赔偿转让方损失,损失按应付未付股份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全部损失的,受让方还应当向转让方作出足额补偿。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陈述或保证在实质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或无效或误导的,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赔偿。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交易完成后将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2、双鹤利民具备独立的业务生产能力与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实施后,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能够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将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自主经营的情形。

3、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鹤利民100%股权,有利于公司统一布局及资源的注入,进一步加强对双鹤利民的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股东回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2、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积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草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五)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18-03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4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8.4766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100%股权。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5日

报备文件: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