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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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53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凌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赖宁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公司拟聘任达正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达正茂先生简历详见文尾附件1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的反对意见,董事柳金宏先生、武轶先生的弃权意见及公司的回复详见文尾附件2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

附件1:达正茂先生简历

达正茂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本科。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师;1999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广州城信通讯有限公司法务行政经理;2003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2013 年11月至2015年9月广州金鹏律师所律师;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达正茂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正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的反对意见,董事柳金宏先生、武轶先生的弃权意见及公司的回复

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的反对意见:

1、公司目前处于“非常时期”,在原总经理辞职之后,公司应当非常慎重的选聘新任总经理,新任总经理应当具备与公司业务特点相适应专业背景、具有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目前的人选与公司治理的需求有显著差距。

2、提名委员会在总经理人选方面并没有达成一致,有委员投弃权票,本人对目前的选聘工作存在重大疑问。因此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董事柳金宏先生、武轶先生的弃权意见:

从达正茂先生简历看,对其是否能正常履行总经理职务有一定疑虑,因此投弃权票。

针对刘国常先生的反对意见及柳金宏先生、武轶先生的弃权意见,公司回复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面临多项重大诉讼、纠纷亟待解决,公司需要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的专业管理人员带领公司解决面临的各项问题;达正茂先生具有多年丰富的法律专业背景及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精通企业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当前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公司也将通过安排具有丰富的业务及矿业经验的专业团队辅助总经理开展公司主营业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董事长赖宁昌先生提名,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及时将表决情况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