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55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5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署了《地铁三号线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加快推进佛山市地铁三号线(乐从段)建设,优化乐从镇交通网络,促进乐从镇的经济发展,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决定对公司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进行征拆,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为55,208,474.00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其宗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乐从镇土地储备、开发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服务,负责乐从镇工业、商业、居住、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储备和开发,以及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细海工业园13-1号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产权为公司所有,房地产权证号:第0315096083号,证载用地面积37,854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23,848.9平方米。
2、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表:
金额:元
■
3、以2018年5月25日为基准日,根据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粤三瑞2018评字第FC038号《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地铁三号线工程拆迁项目范围内(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停业停产损失估价报告》,标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停业停产损失的评估值合计为55,208,474.00元。
4、标的资产尚处于抵押状态,作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借款的担保物之一。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乙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拆迁厂房、附属物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资料,联同相关测量数据等资料,在乙方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佛山市地铁三号线(乐从段)前期征收(租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补偿方案》的情况下,结合上述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1、厂房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细海工业园13-1号,房地产权证号:第0315096083号,证载用地面积37,854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23,848.9平方米。需要拆迁建筑面积42,911.51平方米。
2、厂房现产权属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条: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第三条:补偿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参照《佛山市地铁三号线(乐从段)前期征收(租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补偿方案》,根据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书确定本次拆迁补偿价合共(人民币,下同)伍仟伍佰贰拾万捌仟肆佰柒拾肆元整(小写:55,208,474.00元)。
第四条:付款办法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由乙方协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拆迁补偿款由甲方转账到该账户内。若乙方不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银行账户,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的,其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凭本协议及收款收据向甲方收取第一笔拆迁补偿款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小写:25,000,000.00元);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凭本协议及收款收据向甲方收取第二笔拆迁补偿款人民币:大写:叁仟零贰拾万捌仟肆佰柒拾肆元整(小写:30,208,474.00元)。
2、本补偿款为一次性的,以后乙方不得就该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费用。
第五条:厂房移交
1、乙方在2018年8月1日前必须与甲方办理好被拆迁厂房及其附属物的移交手续,若乙方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将厂房交付给甲方,则视为厂房已经交付,厂房内的一切物品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处理。
2、交付厂房后的物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不再以任何形式使用该厂房、附属物,也不得妨碍甲方拆除建筑物及附着物。
第六条:厂房拆卸
1、厂房由甲方拆卸,拆卸的所有物料均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签订后,因厂房的权属、相关的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使得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员阻挠拆迁,由乙方妥善处理,与甲方无关。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安排租户或厂房使用人撤离造成甲方拆除厂房受阻的,乙方每天要按拆迁补偿金额的千分之一补偿给甲方。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公司将于2018年8月1日前与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协商解除抵押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为了支持加快推进佛山市地铁三号线(乐从段)建设,优化乐从镇交通网络,促进乐从镇的经济发展。本次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拆迁后,公司拟通过提高其他仓储、加工资产的使用效率,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预计影响净利润约2,8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地铁三号线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57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3日15:00至2018年6月4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礼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6人,代表股份621,393,6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4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620,850,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8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543,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5%。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滚存利润分派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主体关于确保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