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8-0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融资租赁”)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将在最高债权额内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与华夏银行形成的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止。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为紫光融资租赁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紫光融资租赁的担保余额为美元1亿元和人民币1亿元(合计为人民币74,640.2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紫光融资租赁的担保余额为美元1亿元和人民币2.28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7,440.2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尚余12,559.80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融资租赁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2,525.80万元(含上述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包括12,700万美元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0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约为人民币17,085.6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