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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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8-3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股票恢复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2018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2018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9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三)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材料审核后,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公司积极准备,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四)积极配合相关机构核查工作

2018年5月2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提请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6),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公司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恢复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五)持续加强运营管控

不断加强运营管控,全力确保生产运行稳定,贴近市场积极销售,加强产销衔接,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812-3385366

(三)传真:0812-3385285

(四)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五)邮编:617067

公司及董事会将以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恢复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目标,抓住市场有利时机,狠抓生产和营销,努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郑重提醒: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