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3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公司披露,计划以现金22.92亿元收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的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柴重工)64.71%的股权,以及以现金11.78亿元收购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齿公司)51.94%的股权。现请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陕柴重工2016年、2017年1-11月的净利润分别为458.55万元、-517.77万元。重齿公司2017年、2018年1-4月的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17.8万元,请从两家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竞争态势和主要产品等方面,分析报告期间业绩表现不佳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二、公告披露,公司预计陕柴重工2018年、2019年净利润为7400万元、11000万元,预计重齿公司2018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8400万元、1.13亿元。请结合两家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订单情况、主要客户等方面,说明在截至目前标的公司仍然亏损的情况下,2018年、2019年预计业绩突然大幅增长的依据和合理性。
三、公告披露,陕柴重工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的经审计净资产为16.44亿元,重齿公司的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16.03亿元。两家公司的相应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预估值为基础,分别为22.92亿元、11.78亿元,明显高于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金额。请披露此次收购两家公司的评估增值率、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请说明本次高溢价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请你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将核实相关问题,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