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4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下午5: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台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过半董事推举董事张磊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2)。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该事项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推进当中,本议案暂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计、评估结果形成后,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53)。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5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下午5点在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5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总裁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和总裁辞职情况及相关承诺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4日收到蔡颖女士和胡翔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蔡颖女士因组织调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胡翔海先生因组织调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翔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4,636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胡翔海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年10月12日前(原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致谢
蔡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积极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并提出“效益深农”、“价值深农”、“智慧深农”、“品质深农”的战略举措。董事会对蔡颖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胡翔海先生2000年加入公司,自2013年起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带领公司管理层攻坚克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实施。董事会对胡翔海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增补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提名何建锋先生、黄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四、聘任公司总裁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黄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黄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建锋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律师,曾任深圳市国资办集体资产管理处(党办)副处长,深圳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处长、企业一处处长、综合规划处处长、深圳市国资局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处长,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何建锋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建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何建锋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何建锋先生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荐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何建锋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单位任职。何建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何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黄明先生,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曾任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黄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黄明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黄明先生系深圳市委组织部推荐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黄明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单位任职。黄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黄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5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下午5:3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方式整体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海吉星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海吉星冷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冷链仓储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天津海吉星公司将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三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三家公司100%股权作为整体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作为挂牌底价,并要求受让方代三家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偿还全部债务。转让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冷链仓储公司股权。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电子商务公司
1、企业名称: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3、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7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马信
6、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2063年12月16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网上销售蔬菜、水果、谷物、冷冻肉;蔬菜、水果、谷物、冷冻肉批发零售;农产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农业信息、商务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股权结构:
■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电子商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582.03万元,负债总额为1,796.59万元,净资产为78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58%。2017年度,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62.76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电子商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74.44万元,负债总额为2,100.61万元,净资产为67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1%。2018年1-3月,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111.62万元。
(注:天津电子商务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尚在推进中,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1、主要资产:
天津电子商务公司主要资产为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区内116.49亩仓储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89#)。具体信息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内主干路二北侧
(3)占地面积:77,663.10平方米
(4)用地性质:仓储用地
(5)土地使用期限:2014年9月17日至2064年9月16日
(6)容积率≥0.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截至目前,该宗土地暂未开发。
(二)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
1、企业名称:天津海吉星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3、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7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余少平
6、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2063年12月16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网上销售蔬菜、水果、谷物、冷冻肉;蔬菜、水果、谷物、冷冻肉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装卸搬运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股权结构:
■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746.89万元,负债总额为3,119.12万元,净资产为627.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25%。2017年度,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95.44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083.22万元,负债总额为3,648.97万元,净资产为434.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37%。2018年1-3月,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193.52万元。
(注: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尚在推进中,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1、主要资产:
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主要资产为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区内174.88亩仓储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90#)。具体信息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天津海吉星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内主干路二北侧
(3)占地面积:116,586.90平方米
(4)用地性质:仓储用地
(5)土地使用期限:2014年9月17日至2064年9月16日
(6)容积率≥0.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截至目前,该宗土地暂未开发。
(三)天津冷链仓储公司
1、企业名称:天津海吉星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3、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7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马信
6、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2063年12月16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冷链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股权结构:
■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冷链仓储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420.72万元,负债总额为1,620.99万元,净资产为79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6%。2017年度,天津冷链仓储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58.55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冷链仓储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931.16万元,负债总额为3,232.76万元,净资产为698.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3%。2018年1-3月,天津冷链仓储公司尚未运营,净利润为-101.33万元。
(注:天津冷链仓储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尚在推进中,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1、主要资产:
天津冷链仓储公司主要资产为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区内110.95亩仓储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91#)。具体信息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天津海吉星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内主干路二北侧
(3)占地面积:73,966.10平方米
(4)用地性质:仓储用地
(5)土地使用期限:2014年9月17日至2064年9月16日
(6)容积率≥0.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截至目前,该宗土地暂未开发。
三、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式
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海吉星公司持有的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冷链仓储公司100%股权。
天津海吉星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三家公司100%股权作为整体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作为挂牌底价,并要求受让方代三家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偿还全部债务。
(二)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冷链仓储公司的负债主要系天津海吉星公司为三家公司代垫付的部分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合计6,884.51万元;其中,对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应收1,889.03万元,对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应收3,289.29万元,对天津冷链仓储公司应收1,706.19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将明确由受让方代上述三家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偿还债务(具体数额以挂牌信息为准)。
(三)受让方的相关要求
为打造农产品流通产业综合园区,本次拟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引入在仓储物流配套方面具有优势资源和专业能力的运营商共同进行天津海吉星物流园的综合开发。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及代偿债务的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入选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企业(http://fortune.com/global500/list/)或其全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下属企业。
(四)员工安置
天津电子商务公司、天津中央大厨房公司及天津冷链仓储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没有专职员工,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四、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为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引入在仓储物流配套方面具有优势资源和专业能力的运营商,共同打造农产品流通产业综合园区。
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事项有利于天津海吉星物流园引入仓储物流配套的专业运营商,提升天津海吉星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策本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5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黄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9)及《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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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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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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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