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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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和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或“甲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智慧物流、机器人等领域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于2018年6月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注册资本:139798.5564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批发兽药;道路货物运输;机器人生产与组装;计算机软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软件设计;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百货、邮票、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新鲜水果、蔬菜、食盐、饲料、花卉、种子、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机器人、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摄影服务;仓储服务;会议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合作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培训;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火车票代理;委托生产电子产品;委托生产照相器材;委托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委托生产家用电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经营管理服务;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拍卖(不含文物)。(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批发兽药、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01室

4、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智慧物流、机器人等领域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签定协议,并共同信守。

(三)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拟在智慧物流行业内进行战略合作、整合资源,建立起整套的物流生态环境,加速智能物流设备和服务类机器人的落地应用,并重点在智能机器人制造领域开展深入的合作。双方合作项目如下:

1、机器人与电梯交互合作

利用甲方配送场景优势及服务类机器人的电梯交互需求,结合乙方电梯控制系统方面的优势,甲乙方共同来整合电梯行业资源,共同开发市场。

2、智慧物流设备制造合作

借助甲方对配送机器人的市场应用落地需求,结合乙方在机器人领域智能制造的优势,双方将在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方面展开合作。

(四)保密及违约责任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永久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起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双方应就是否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本协议届满时,如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五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利用各自在品牌、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进行优势互补,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在智能物流行业内进行战略合作、整合资源,建立起整套的物流生态环境,加速智能物流设备和服务类机器人的落地应用,共同开拓市场。

本协议系双方进行广泛合作的战略框架性文件,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今后双方为实施此项合作将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合同,具体合作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内无披露其他框架协议。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者减持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京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