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18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5:00至2018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名,代表股份286,137,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81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名,代表股份286,013,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56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7名,代表股份123,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66,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6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286,132,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6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87%;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613%;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