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49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18-03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侨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1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18年6月5日,减持计划期满,华侨实业未实施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110,19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华侨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厦门钨业股份不超过110,1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
本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华侨实业通知,截至2018年6月5日,华侨实业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但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因在减持计划期限内,股价未达到期望值,华侨实业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6-6
证券代码:600549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18-04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5日,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侨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1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所持股份为2016 年12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20 日期间由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要,华侨实业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1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1%,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华侨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厦门钨业股份不超过110,1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
本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华侨实业通知,截至2018年6月5日,华侨实业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但未减持本公司股份(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厦门钨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华侨实业因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1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无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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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华侨实业于2016年 12月27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增持期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华侨实业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之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华侨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