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7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8年6月4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魏开忠先生、王万峰先生、李高飞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股份”)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共计持有嘉宝股份92.27%的股份。
根据嘉宝股份的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其挂牌维护成本、后续资本市场运作等因素,同意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嘉宝股份将在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保护嘉宝股份本次终止挂牌事宜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嘉宝股份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票,嘉宝股份的控股股东蓝光和骏承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