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登记数量:136.2万股。
2、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上市日:2018年6月8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情况
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5月29日
2、授予价格:9.38元/股
3、授予对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授予人数:9人
5、授予数量:136.2万股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A股普通股
7、授予对象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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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5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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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30日出具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810号),对公司截至2018年5月3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通过向9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75,5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1,362,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413,560.00元。截至2018年5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647,662,752.00元,股本647,662,752.00元。
五、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增发股份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646,300,752股增加至647,662,752股。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285,748,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1%。
本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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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29日,在2018年-2022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016.75万元,则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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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21%,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647,662,75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