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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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影响项目整体工程进度,将会影响项目及时完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7,419,260元。

●本次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所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与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船舶岸基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价7,419,260元人民币。

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签署上述合同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总裁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天津市天津港电力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薄万明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电力设备调试维修、电力工程建设、机电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对外贸易经营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船舶岸基供电系统设备。

2.交易价格确定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与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中标合同总价为7,419,260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支付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116天内。

6.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

如果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交货,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有拒收货物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向其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还应予以赔偿。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应提交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能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推动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六、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影响项目整体工程进度,将会影响项目及时完工。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7,419,260元。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