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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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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的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4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6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的议案》。2015年12月28日,公司向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人民币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上述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120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15-122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发放公告》,刊载于2015年12月17日和2015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存续期间公司均依约付息,未有逾期支付情况发生。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向贷款人归还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本金10亿元,并支付当期利息3,387.46万元。截至2018年6月6日,上述款项已汇付至贷款人指定账户。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