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
(十八期)国债等十五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7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将于2018年6月2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8”,证券简称为“国债1018”,是2010年6月21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15元。
二、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112”,证券简称为“吉林1601”,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元。
三、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113”,证券简称为“吉林1602”,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四、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114”,证券简称为“吉林1603”,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五、2016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115”,证券简称为“吉林1604”,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5元。
六、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116”,证券简称为“吉林16Z1”,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七、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117”,证券简称为“吉林16Z2”,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5元。
八、2016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118”,证券简称为“吉林16Z3”,是2016年6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5元。
九、2017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734”,证券简称为“湖南1701”,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9元。
十、2017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735”,证券简称为“湖南1702”,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5元。
十一、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736”,证券简称为“天津1701”,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4元。
十二、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737”,证券简称为“天津1702”,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79元。
十三、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738”,证券简称为“天津1703”,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9元。
十四、2017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739”,证券简称为“天津1704”,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5元。
十五、2017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740”,证券简称为“天津1705”,是2017年6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5元。
十六、本所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6月21日除息交易。
十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等两只债券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8年6月8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82”,证券简称“18苏宁01”,发行总额20亿元,票面利率5.2%,债券期限3年。
2、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88”,证券简称“18象屿Y1”,发行总额12亿元,票面利率5.8%,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
碧桂园38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6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38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38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38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38期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38”,证券代码为“116933”,到期日为2019年5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38”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38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38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5日
关于为“招商创融-盛业保理
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6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盛业保理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招碧1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招碧1期”的转让业务。
二、“招碧1期”设立日期为2018年4月1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招碧01A”,证券代码为“116905”,到期日为2019年4月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招碧01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招碧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招碧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