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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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4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8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秦敏董事、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世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不再代为履行总裁职务。

刘世安先生已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按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的议案》确定的公司宽带薪酬体系,在其职级对应的薪资区间内,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刘世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

附件

刘世安先生简历

刘世安,男,1965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担任讲师;1993年7月至2005年10月,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2007年5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历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CEO、党委副书记。刘世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于2015年9月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了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