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受让人增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6月8日,公司接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以下简称“JAFCO”)发来的《关于持有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2018年6月8日,JAFCO与方思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方思予转让4,046,131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00%)。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JAFCO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注册地: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Yoshiyuki Shibusawa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WK-1879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通讯地址:10 Marina Boulevard #33-05,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Tower 2 , Singapore 018983
主要股东: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100%控股)
2、方思予的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33900519911207****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受让方:方思予
2. 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046,1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00%)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3.9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7,163,840.90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FDI登记(即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在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外汇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8年6月8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方思予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住所: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10 Marina Boulevard #33-05,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Tower 2 , Singapore 01898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JAFCO在中国境内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在中国境外也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上市公司。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基金到期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麦迪科技于2017年12月9日披露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麦迪科技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加减持股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原减持股份计划的基础上增加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减持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前述计划实施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046,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通过协议方式将麦迪科技4,046,131股股份(占麦迪科技股本总数的5.00%)转让给受让方方思予,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不再持有麦迪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麦迪科技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6月8日与方思予签订《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统称“《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方思予转让麦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46,131股份。
(一)与方思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授权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方思予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046,1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00%)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3.9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7,163,840.90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FDI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8年6月8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鼎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了4,560,000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635%),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麦迪科技股票513,869股,具体情形如下:
■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委托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日期:2018年6月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义务披露人: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委托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2018年6月8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方思予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邮政编号311201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方思予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方思予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900519911207****
(5)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6)电话(通讯方式):0571-82607588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方思予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就任于杭州萧山鑫森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8)一致行动关系: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在中国境外也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上市公司。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系因看好麦迪科技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麦迪科技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明确计划继续增持麦迪科技的股份。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4,046,131股股份(占麦迪科技股本总数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麦迪科技的股份。
2018年6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以下简称“JAFCO”)签订了《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与方思予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JAFCO拟将其持有的4,046,131股麦迪科技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00%)以合计人民币137,163,840.90元(每股33.90元)的价格转让给方思予。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6月8日与JAFCO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麦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46,131股份。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授权代表:Yoshiyuki Shibusawa
住所:c/o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受让方:方思予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2. 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JAFCO持有的麦迪科技4,046,1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麦迪科技总股本的5.00%)
3. 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33.9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7,163,840.90元。
4. 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
付款安排为:股份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FDI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给股份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扣除股份受让方代扣代缴的税费以及股份受让方为股份转让方垫付的费用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净值支付至股份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6. 协议签订时间
2018年6月8日。
7. 协议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载明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思予
日期:2018年6月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义务披露人:方思予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