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7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0)。
三、备查文件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8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9日。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5日(周一)。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追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8-2019年度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5、6、7、10、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季奎余先生、陆永先生,需回避表决;
议案10涉及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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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6月2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六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联系电话:021-32579919;公司邮箱:dsb@yabaite.com)。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吴疆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六层
邮 编:20033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附件一: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3
2、投票简称:雅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6月29日在盐城召开的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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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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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须在2018年6月2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六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联系电话:021-32579919。)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8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18年5月23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2018年6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将回复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8日。详见2018年6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由于本次《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核查的业务量较大、过程较为复杂。公司无法在前述预计时间内完成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最晚于2018年6月15日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82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同时,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章《证监会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整治市场乱象》中提到“近日,证监会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新闻内容。
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