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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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806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一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的通知,获悉五洲控股于2018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6,89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质押给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质押期限为贰年。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五洲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本次质押完成后,五洲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8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6%,占公司总股本的2.6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703,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1,227,910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3.67%,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五洲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其他投资收益所得等。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质押合同采取补充质押、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以及时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