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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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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7-02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8日下午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5:00至2018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树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人,代表股份251,549,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4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6,92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6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4,627,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高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49,880,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以下简称:表决总数)的99.34%;反对1,607,238股,占表决总数的0.64%,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2,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6%;反对1,607,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49,889,6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34%;反对1,598,038股,占表决总数的0.64%,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1,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3%;反对1,598,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49,915,5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35%;反对1,572,138股,占表决总数的0.63%,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7,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1%;反对1,572,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4、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124,949,484股,占表决总数的98.69%;反对1,596,938股,占表决总数的1.26%,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2,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4%;反对1,596,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24,94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1,399,010股,占表决总数的99.94%;反对136,6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5%,弃权14,1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7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反对1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6、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49,905,4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35%;反对1,582,238股,占表决总数的0.63%,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7,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反对1,582,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3%;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7、 关于确认2017年审计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49,916,1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35%;反对1,571,538股,占表决总数的0.62%,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8,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1%;反对1,571,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0,002,5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39%;反对1,485,138股,占表决总数的0.59%,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4,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反对1,485,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4%;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9、关于发行不超过7亿元绿色永续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0,094,2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42%;反对1,393,438股,占表决总数的0.55%,弃权62,0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66,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反对1,39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弃权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10、关于发行不超过10亿元应收账款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0,094,272股,占表决总数的99.42%;反对1,392,238股,占表决总数的0.55%,弃权63,2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66,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反对1,392,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高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