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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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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公告编号:2018-040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姜永恒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聂嘉宏先生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郝志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提名王英霞女士、禹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18年6月7日,经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欧小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经审查,欧小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9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欧小霞,女,大专学历,政工师,1972年9月17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员、企业管理员,负责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政策研究主管。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2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选举夏增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夏增文 委员:杜义飞、沈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安洪滨 委员:赵东军、沈波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沈波 委员:夏增文、杜义飞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杜义飞 委员:聂嘉宏、安洪滨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担任公司CEO(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聘任聂嘉宏先生担任公司CEO(首席执行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于胜东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聘任于胜东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选举、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选举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的CEO(首席执行官)、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聘任的结果。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管人员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增文: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52年5月28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聂嘉宏: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77年11月25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CEO、董事会秘书。

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6月5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吉林华升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姜永恒:男,大学学历,1962年10月24日出生;历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杜义飞:男,博士研究生,1974年1月10日出生;历任电信科学第五研究所项目主管,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所长、副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安洪滨: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1969年6月8日出生;历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合伙人、所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波:男,博士,1963年6月13日出生;曾任日本东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南京大学物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同年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并评为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日本东京大学先端科技研究中心、千叶大学电子学与光子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2004年12月起在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工作,2005年起聘为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05-2015年期间担任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宽禁带研究中心负责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胜东:男,高级经济师,1972年1月11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晓林: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52年11月19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铁岩:男,大专学历,1975年8月30日出生;曾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一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6月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王英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英霞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英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名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9日

简历:

王英霞,女,1962年7月13日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吉林市麻棉纺织总厂工作;曾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44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担任公司CEO(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于胜东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CEO(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秘书,聘任于胜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聂嘉宏先生、于胜东先生和王晓林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9日

附件: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聂嘉宏: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77年11月25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CEO、董事会秘书。

于胜东:男,高级经济师,1972年1月11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晓林: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52年11月19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