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6月8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园林(代码:00231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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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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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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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670)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本日),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前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本日)起,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次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