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自公司本次重大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积极与相关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推进上述重大事项,相关各方正在就该事项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和相关国资部门评估备案等工作,公司在督促各方积极确认和推进上述事宜。为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继续督促各方加快推进该事项相关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8-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祖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4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7,000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8号)核准,共发行新股 17,656,95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5.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999,976.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602,355.7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9,397,620.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圆全”)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 0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8年6月6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44,185.48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7,148.29万元(包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时间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2018年10月31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意见: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山东华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山东华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报备文件
(一)山东华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控制权变更,交易对手方为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2018年6月4日起停牌,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山东华鹏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二、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积极与相关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推进上述重大事项,相关各方正在就该事项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延期复牌的说明
鉴于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和相关国资部门评估备案等工作,公司在督促各方积极确认和推进上述事宜。为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继续督促各方加快推进该事项相关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