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6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如下: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1、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存出保证金余额为11,279.85万元,同比增长246.32%。请说明存出保证金的具体内容与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
(1)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存出保证金主要是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养殖客户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时,需要按照授信额度(额度循环使用时)、实际放贷金额,在贷款银行存入相当于授信额度或贷款金额约20%的资金,作为给养殖客户发放贷款的保证金;余额为11,279.85万元的存出保证金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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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出保证金2017年期初余额为3,257.07万元,期末余额为11,279.85万元,同比增长246.3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大了对养殖户的贷款担保业务拓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养殖户的担保余额为42,924.5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73.16%。在担保业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所需要的存出保证金也相应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289.01万元,同比增长11,611.86%,计提原因为工程闲置。请进一步说明工程闲置的具体原因与资产减值的计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工程闲置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原有邵阳美神项目、河南猪场项目、衡南猪场项目、贵州美神项目由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国家环保监管趋严,四家子公司所处区域已不适宜开展养殖业务,且养殖规模较小,无法获得规模化养殖效益,所以项目一直闲置。
(2)在建工程减值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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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决定终止上述项目的继续建设。
在建工程终止后,项目整体存在减值迹象。上述四个在建工程停建项目账面金额的构成主要为项目前期费用、青苗补偿款、土地平整费用、围墙工程款等预计可收回金额为0.00元,公司本期针对上述四个工程项目全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89.01万元。
本次在建工程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3、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0,762.24万元,同比增长1,622.74%,内容为预付工程款。请说明相关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预付款项的原因与必要性。
【回复】
(1)相关工程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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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付款项的原因与必要性
公司的工程项目业务历时比较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由于在支付工程款时,公司并未取得正式的工程业务发票,所以对于按工程进度支付的款项平时放在预付账款科目下核算,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通过重分类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通过这种核算方式,可以有效地追踪业务合作方的付款进度,提高核算效率。
4、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收取的押金与保证金、预提返利的余额分别为15,088.54万元、6,424.57万元,同比增长70.11%、76.60%。请说明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其他应付款中收取的押金与保证金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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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取的押金与保证金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首先,近年来,国内养殖行业出现了一轮大规模的养殖扩张的浪潮,在此背景下,公司也大力发展养殖业务。公司在一边新建、扩建养殖基地的同时,大力开展了“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业务。为了减少养殖户违约的风险,公司根据养殖规模大小、养殖合作时间长短向养殖户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
其次,公司为了减少业务开展的风险,对各类招投标工程业务、货物运输业务、部分原料供应业务均采取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来促使合作方履行合作义务。上述举措的推行,使得公司收取的押金和保证金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3)预提返利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根据与客户签定的销售业务合同以及当月市场临时性返利计划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提取的应在当期列支的费用。
(4)预提返利的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实施了增加返利投入等激励举措,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了返利提升,相应的返利幅度较上年同期有上升,所以年末预提返利余额增长较大;同时随着增加返利投入等激励举措有效实施,公司整体年度销售规模增长了26.12%。
5、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借款的期末余额为17,266.68万元,同比增长223.75%。请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行业特点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长期借款明显增加的原因,以及是否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回复】
(1)公司2017年度银行借款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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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借款明显增加的原因,以及是否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是以饲料业务为核心的生猪产业链一条龙经营的企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推行的是稳健的财务政策,在公司的业务推广方面坚持以现款现货为主,在公司扩张方面更多地是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来推动,所以在公司历年都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的负债率较低。为了改善贷款结构,同时为了应对公司后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在2017年实际融资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公司适时增加了1.5亿元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增加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只有34.86%,比上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19,比上年下降0.05,变化较小。从指标的变化可以看出,公司的长期借款增加对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影响相当有限。
6、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691.65万元。请逐项说明确认的具体依据与计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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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27.68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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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增加,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故计算投资收益时调减了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1-2月份净利润。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658.79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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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
3、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4.20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累计买卖商品期货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54.20万元。
4、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0.00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0.00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利美英伟”)持有的广东东江畜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6东江债”)的投资收益。比利美英伟2016年2月购买16东江债5,000万元,16东江债的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10%,利息种类为固定利率,利息按年支付,起息日2016年1月27日;每月计提债券利息41.67万元(5000×10%÷12=41.67元),2017年度合计确认投资收益500.00万元(41.67×12=500.00)。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2.28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到对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县超帆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现金分红43.78万元、28.50万元,合计72.2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6、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94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94万元为处置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确认投资收益-4.02万元和江油小寨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小寨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61.92万元。
茂名广垦英伟公司初始投资额为1,050.00万元,2015年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清算注销股东会决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完成工商注销(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化州核注通内字)[2017]第1700137091号),根据清算组出具的《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可供股东分配的净资产总额2,988.5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应付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比利美”)股东款1,045.97万元,综上所述处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的投资收益为-4.02万元(1,045.97-1,050.00=-4.02万元)。
江油小寨子公司初始投资额为495.00万元,江油小寨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四川省羌山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羌山农牧”)收购江油小寨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羌山农牧将持有江油小寨子公司100%股权,江油小寨子公司将成为羌山农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比利美持有江油小寨子公司330万股,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838号《四川省羌山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油小寨子生物科技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小寨子的净资产值为4,123.51万元,经协商一致,收购价格为4,123.47万元,每股价格为1.31237元,深圳比利美持有的330万股份转让价款为433.08万元。综上所述,处置江油小寨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61.92万元(433.08-495.00=-61.92万元)。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公司将处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江油小寨子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合计-65.94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对上述投资收益确认的具体依据与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7、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由上年度的278人增加为415人,增幅为49.28%。请说明研发人员数量增加的原因、必要性、以及是否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15人,比上年度的278人增加49.28%,主要是:一方面,公司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先后在饲料产品、食品加工、育种等板块推出了一系列的研究计划,同时加大了特水料(青蛙、黄颡鱼、翘嘴白、小龙虾)的研究投入,研发项目试验人员相应增加;一方面,随着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并表、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的科研投入增加,研发人员亦有所增加。
随着研发力量的加大,公司的生猪育种水平有明显改善,母猪PSY从2016年的21.8头提升到了23.2头,对公司养殖成本的降低有明显促进使用,饲料产品中的前期料、特水料的竞争力也得到明显加强;但由于研发项目的应用存在时间过程,更多的研发项目效果有待时间显现。
8、报告期内,你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90%的股权,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承诺龙华农牧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651.00万元、5,544.00万元、4,343.00万元。根据你公司披露内容,龙华农牧2016年度、2017年度实际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高出承诺数238.10万元、131.36万元。请详细说明龙华农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上述比率的合理性。
【回复】
(1)龙华农牧2016-2017年指标与同行(牧原股份)对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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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华农牧的营业收入下降9.26%,头均价下降45.92%,主要是2017年仔猪的赚钱效率强于肥猪,所以龙华农牧在产品销售方面转为以出售小猪为主;营业成本上升6.19%,主要是龙华农牧生猪销售量增长67.77%导致;毛利率为34.53%,同比下降9.53%;期间费用下降32.05%,主要是盈利能力下降,公司下调了绩效考核奖金,同时减少了部分管理人员导致;净利润率下降8.43个百分点,主要是猪价下行导致;存货周转率为3.9次,同比下降0.39,主要是生猪存栏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78次,同比下降18.19次,主要是公司销售基本上为现款现货,应收账款金额较小。
(2)上述比率的合理性
通过与同行的对比,龙华农牧的头均价、头成本都比同行要低,主要是龙华农牧自身育肥条件有限,所以更加重视仔猪的销售;而同行主要是以自繁自养为主,所以头均价和头成本均相对较高;特别是到了2017年,行业内的仔猪盈利能力大大强于肥猪,所以龙华农牧在销售策略上更加强化对仔猪的销售比重,从头均价就可以看出来。正是由于2017年销售结构的差异性,导致龙华农牧2017年的毛利率比同行高4.72个百分点,净5.4个百分点。而2016年度,由于肥猪的价格较好,对自繁自养的养猪企业来说更有利,所以龙华农牧2016年的毛利率比同行低1.63个百分点,净利率低3.65个百分点。从上述指标综合来看,其毛利率、净利率是较为合理的,龙华农牧与同行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生猪销售结构的影响。从存货周转率来看,龙华农牧的销售速度更快,所以存货周转度也相应快些。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龙华农牧和同行相比,虽然在数值上表面相差较大,但其最多2天周转一次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属于正常水平。
9、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养殖户贷款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50,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为42,924.59万元,占2017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2.50%。请说明上述担保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并结合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如有,请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201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设立担保公司并为养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就养殖贷款担保事宜,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总额和担保余额为最高上限,具体金额将根据国家对于担保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必要调整)。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42,924.59万元在授权额度内。
(2)由于公司的养殖户经营规模较小,行情和疫情风险也比较大,确实存在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风险。
为了降低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防范:一是在审核担保对象获得贷款时,由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银行共同承担,实现了风险控制的专业化;二是担保对象以其本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家庭住房、猪场栏舍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或禽、生产设备及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三是在程序上限制了养殖户对贷款的使用,规定养殖户只能将养殖贷款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产品;四是定期对养殖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进行追踪,发现异常即进行回访调查;五是公司通过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覆盖;六是对于已经发生的逾期贷款,及时通过催收、诉讼的方式来减少风险损失的发生。
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3,238.09万股,持股比例为27.78%,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17,853.80万股,质押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6.83%。请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的具体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回复】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质押公司股份所获融资款项主要用于认购公司股份56,544,927股,合计53,798万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72,409,48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其中,唐人神控股认购12,484,394股股份,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16年8月2日,唐人神控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唐人神控股以现金30,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大生行持有的公司25,929,127股股份,并于2017年3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34,685,939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7.61元/股,其中,唐人神控股认购18,131,406股股份,认购金额为13,798万元人民币,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唐人神控股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考虑到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不可预测性,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唐人神控股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缴保证金、增加质押物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确保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职业字[2018]12084-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2018年5月31日向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集团或公司)发出《关于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所作为唐人神集团的年报审计服务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就有关涉及会计师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在建工程减值
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289.01万元,同比增长11,611.86%,计提原因为工程闲置。请进一步说明工程闲置的具体原因与资产减值的计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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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由于上述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考虑到国家环保监管趋严,四家子公司所处区域已不适宜开展养殖业务,且养殖规模较小,无法获得规模化养殖效益。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终止上述项目的继续建设。
在建工程终止后,项目整体存在减值迹象。上述四个在建工程停建项目账面金额的构成主要为项目前期费用、青苗补偿款、土地平整费用、围墙工程款等预计可收回金额为0.00元,公司本期针对上述四个工程项目全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89.01万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89.01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二、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691.65万元。请逐项说明确认的具体依据与计算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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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27.68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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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增加,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故计算投资收益时调减了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1-2月份净利润。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658.79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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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
3、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4.20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累计买卖商品期货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54.20万元。
4、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0.00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0.00万元是公司持有的广东东江畜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6东江债”)的投资收益。公司2016年2月购买16东江债5,000万元,16东江债的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10%,利息种类为固定利率,利息按年支付,起息日2016年1月27日。公司每月计提债券利息41.67万元(5000×10%÷12=41.67元),2017年度合计确认投资收益500.00万元(41.67×12=500.00)。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2.28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到对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县超帆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现金分红43.78万元、28.50万元,合计72.2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6、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94万元,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本报告期内,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94万元为处置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确认投资收益-4.02万元和江油小寨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小寨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61.92万元。
茂名广垦英伟公司初始投资额为1,050.00万元,2015年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清算注销股东会决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完成工商注销(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化州核注通内字)[2017]第1700137091号),根据清算组出具的《茂名市广垦英伟饲料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可供股东分配的净资产总额2,988.5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应付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比利美”)股东款1,045.97万元,综上所述处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的投资收益为-4.02万元(1,045.97-1,050.00=-4.02万元)。
江油小寨子公司初始投资额为495.00万元,江油小寨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四川省羌山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羌山农牧”)收购江油小寨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羌山农牧将持有江油小寨子公司100%股权,江油小寨子公司将成为羌山农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比利美持有江油小寨子公司330万股,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838号《四川省羌山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油小寨子生物科技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小寨子的净资产值为4,123.51万元,经协商一致,收购价格为4,123.47万元,每股价格为1.31237元,深圳比利美持有的330万股份转让价款为433.08万元。综上所述,处置江油小寨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61.92万元(433.08-495.00=-61.92万元)。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公司将处置茂名广垦英伟公司、江油小寨子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合计-65.94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对上述投资收益确认的具体依据与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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