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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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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7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对公司由于应收宁夏至合置业有限公司货款坏账准备计提、对公司由于年末大额预付款项已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两个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两个保留事项涉及大额应收账款27,476万元及大额预付款项56,359万元,最终结果是否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上述保留事项最终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绒集团尚未筹足到实施交割所需的资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的期限实施完毕。目前,公司正在同中绒集团沟通、协商针对本次交易的后续处理方案事宜。本次交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无法实施完毕、重组失败的风险。

3、恒天嘉业、嘉实资本申请实现质押担保物权的中银绒业股票共计8149.6万股,占中绒集团持有中银绒业481,496,444股数的16.93%、占中银绒业总股本4.51%。基于上述所涉股权如经实现担保物权或诉讼程序后拍卖或变卖去向具有不确定性,中绒集团将可能丧失该部分股权,导致其持有的中银绒业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对中银绒业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减弱,可能会失去中银绒业第一大股东地位。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63号】, 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 2018 年 5 月 25日前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书面回复。

年报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本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协同审计机构加紧回复年报问询函的有关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回复函初稿审核的反馈,公司需要会同审计机构、律师进一步完善问询函回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公司将年报问询函回复时间从6月8日再次延期到6月15日前。

公司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