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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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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补充说明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8-04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林集团”)于 2018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临2018-042),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持有的秋林集团股权冻结及部分股权轮候冻结。经向嘉颐实业询问,该事项是由于嘉颐实业为其他第三方公司持有的金融股权转让行为作为中介方进行履约担保,协议担保的额度为10050万元,第三方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过户事项与受让人产生争议,导致受让人对保证人嘉颐实业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财产保全。嘉颐实业表示会积极协调处理,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以使各方利益不受损失。该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以及嘉颐实业控制权的稳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8-04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7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48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167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冻结起始日:2018年6月7日

冻结股份数量232,136,752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嘉颐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59%。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32,136,752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公司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大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问询,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法院文书。

三、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