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7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融资性保函专项授信额度,用于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离岸部或招商银行香港分行(受益人)开立信用证用于进口原油、天然气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的76.69%股权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的23.31%股权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和黄博先生共同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和黄博先生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